统计数据造假频发而官员问责乏力,原因何在?( 四 )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 , 2017年至2018年4月底 , 该局共检查和查处72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 约谈告诫相关责任人129人次 , 处分处理79人次 。

2015年 , 据媒体报道 , 湖南省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抽查发现的统计造假行为有:某地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 , 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40家联网直报工业企业中 , 有6家已经停产或未投产或被收购的企业仍然在报数 , 51家非联网直报单位中在普查登记地址找不到的有13家 , 以前已停产的有13家 , 重复上报1家 。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胡建分析称 , GDP被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政绩考核 , 少数地方政府尚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 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 致使地方统计数据往往存在系统性高估的倾向 。 此外 , 统计工作透明不足、监督乏力 , 一些官员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无所适从 , 共同孕育了统计造假的怪胎 。 “对于崇尚GDP增长的地方官员而言 , 无论多报虚报 , 还是凭空捏报 , 只要能转化为政绩指标 , 至多被视为作风不实而敷衍了事 。 这种纵容行为助长一些地方统计数据竞相掺水 , 其社会危害程度并不亚于贪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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