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学生误伤入院 工伤待遇不含“补课费”?( 六 )

但学校不算补课费

今年5月 , 刘老师将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并得到了支持 。 “县教体局‘责令’学校报工伤 。 ”刘老师说 , 5月9日 , 她提交了资料;6月17日 , 她收到了认定工伤决定书——符合因工受伤条件 , 予以认定为工伤 。 目前 , 刘老师还处于后续治疗阶段 , 尚未做伤残等级鉴定 。

虽然认定为工伤 , 但是对治疗期间的工伤补偿问题 , 双方却产生了分歧 。

刘老师介绍 , 目前 , 她的薪酬待遇由工资、福利、补课费、绩效、附加绩效、年终绩效等部分组成 , 其中 , 补课费主要是指早晚自习、周六周日以及寒暑假期间上课的课时费 。 她强调 , 补课是学校自开学以来就纳入了正常工作安排的 , 虽然不是法定工作时间 , 但属于常态化工作 。 她因此认为 , 由此产生的劳动报酬 , 应该算作薪酬待遇的一部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