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新华社济南9月17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 , 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 , 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

  根据这一通知 , 山东省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 原则上不再出台增补目录 , 同时确定全省三、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50% , 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30%、40%、60% 。

  通知还要求 , 山东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科学设置基本药物使用指标体系 , 结合科室(或病区)实际用药情况 , 制定合理的基本药物费用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 , 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 并不断提高使用比例 。

  此外 , 山东还围绕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 , 对全省卫生健康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公立医疗机构的相关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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