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0元冒名办理银行卡 等来的却是警察( 二 )

后来,杨某被公诉机关起诉到昆山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杨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法院对杨某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表示,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有可能为电信诈骗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作案工具”。如果为了一点诱惑铤而走险,那么到头来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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