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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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

本文标题:南京市公安局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

8月14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举行第四届警风警纪监督员聘请仪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友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来自全市各行业的60位代表被聘请为南京市公安局第四届警风警纪监督员,聘期3年。孙建友为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孙建友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要敞开大门,随时欢迎各位监督员了解、检查、监督公安工作,认真组织好“向社会报告工作”“警民恳谈”等活动,主动加强交流、听取意见,自觉养成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工作的习惯。对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诚恳接受,认真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和通报制度,定期向监督员汇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好走进警营、座谈交流等相关活动,为监督员履行职责搭建平台,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2015年,南京市公安局聘请了第三届作风建设(警风警纪)监督员,聘期3年,目前聘期已满。今年3月份以来,南京市公安局严格按照聘请方案流程,对第四届监督员进行了民主、公开、透明的推荐,共产生60名人选。本次聘任的监督员队伍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他们中有党政机关领导、资深媒体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律师、医生、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其中,“70后”“80后”监督员占36.7%,“两代表、一委员”占35%,党外人士占31.7%,新聘监督员占72.5%。此外,南京市公安局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南京市公安局作风建设及警风警纪监督员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员聘请和解聘的环节步骤、监督员职责和权利义务,细化了组织保障。

下一步,监督员将结合自身特点按组别,分片开展监督工作。各组均设立民警联络员,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集中监督和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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