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禁自带饮食被诉 律师:诉请有法律依据( 六 )

但据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了解 , 小王的维权路恐怕又是一场“路漫漫”的持久战 。 去年3月刘德敏诉上海迪士尼儿童门票标准不符合实际一案 , 至今尚未结案 。 当时 , 刘德敏也像小王一样获得了社会舆论和律师界的支持 , 但时隔一年多 , 该案件尚无下文 。 刘德敏告诉采访人员 , 后来江浙等省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了一些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 , 对方承诺将同时以年龄作为优惠购票标准 。 但这一“对方”尚不包括上海迪士尼 。

律师:大学生诉请有法律依据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小王的诉请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凭有据”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16条、第26条、第40条都有相关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 。 比如 , 消保法第26条规定 ,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 , 其内容无效;第11条规定 ,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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