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等有望纳入职业病引发热议,企业的负担该如何化解?( 八 )

在张丽云看来 , 如果不能在因果关系上认定是职业病 , 用人单位不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 “不建议草率的把这些疾病直接拉进来” 。 张丽云同时建议 , 充分利用国家现有较好的医疗保险制度 。 事实上 , 我国现在的医疗保险全民覆盖 , 几种保险相互交叉 , 转移接续 , 一般类型的、广泛意义上的颈椎疼、肩周炎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 大幅缓解了患者的支付压力 。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 , 如果将颈椎病列入职业病范畴 , 将导致企业增加以下几方面的负担:一是可能增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二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期间的工资;三是用人单位对于患病员工的管理成本将增加 , 包括预防以及劳动关系的解除等 。 ”范围认为 , 对于这些负担 , 企业只能通过加大预防力度 , 减少员工罹患颈椎病可能性等措施来予以降低 , 首先是优化岗位设置和工作内容 , 减少员工久坐或者使用电脑的频率;其次是改善办公条件;此外 , 安排更加科学合理的工间休息、鼓励和引导员工多运动、强化体检和医疗保健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