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绿水青山”,就有“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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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绿水青山”,就有“金山银山”

本文标题:有了“绿水青山”,就有“金山银山”

有了“绿水青山”,就有“金山银山”
周华在丈量翻建农房的地基面积。 

“第一书记”名片:周华,男,1979年10月出生,1997年考入解放军理工大学,当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转业回昆山,后任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2019年6月任锦溪镇马援庄村“第一书记”。

7月的昆山闷热难耐,走不了几步路就会大汗淋漓。就是在这样的天气下,锦溪镇马援庄村“第一书记”周华每天都要前往村里正在翻建房屋的几个工地巡查一遍,看看有没有村民乱扔建筑垃圾,瞧瞧工地上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查有没有户主私拓面积……

7月4日上午9点,趁着日头还没那么毒辣,周华照例拿上卷尺,戴上安全帽,和助手陆超强一起,穿过坑洼不平的碎砖路,来到一户村民家刚刚打好的地基处,用卷尺丈量这里的面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按照《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建筑物面积不能超过140平方米,但有些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想着能多占一点是一点。”周华说,农村民房翻建,要控制三个环节:事前审批、事中监管和事后验收,在这些初建的工地上用卷尺丈量一下,就能及时发现“苗头”问题,一旦房屋建起来了,再要按照规定重建,老百姓就会有损失,执行起来的阻力就大了。

周华告诉采访人员,马援庄村面积较小,全村共466户人家约有1500人,各方面资源短缺,经济相对比较薄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而房屋翻建、环境整治就是马援庄村变‘绿水青山’的第一步。”周华说,在马援庄村支部书记陶明强的带领下,老房重建、修整、刷白,风雨桥等文化建筑的建造,脏乱环境的整治,违法建设的拆除等工作已经开展,但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翻建房屋时私自拓宽面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他认为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才能做好农村工作。为此,刚上任“第一书记”,周华就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情,和村民促膝长谈,调动村干部和党员们的“榜样力量”,带头拆违建、整村容,原本破旧不堪的马援庄村,在两位书记的努力下,已经有了“白墙黑瓦”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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