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新规征求意见 拟禁止虐童记录者从业( 二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婴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主动向托育机构提出入托申请 , 托育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 , 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

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前 , 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 , 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 合格后方可入托 。

托育机构收托婴幼儿人数不应超过备案人数;应当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 , 及时采集、更新 , 定期向备案机关报送 。

此外 ,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 ,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与家长联系的制度 , 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 接待来访和咨询 , 帮助家长了解托育机构的保育照护内容和方法;成立家长委员会 , 对托育机构事关婴幼儿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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