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清远纵火案二审维持死刑 事件的始末详情一览( 二 )

火势蔓延 , 产生大量浓烟 , 造成18人死亡 , 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 。 被烧毁物品的价值(不含无法评估的物品)为人民币228900元 。

法官:虽判死刑仍不足以平民愤

审理该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铠芳表示 , 刘纯露为泄私愤而罔顾他人生命 , 故意纵火 , 其一时冲动 , 顷刻让18个无辜的人失去宝贵的生命 , 给18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 , 罪行极其严重 , 罪行令人发指 , 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仍不足以平民愤 。 案件的发生 , 究其原因 , 与刘纯露缺乏道德修养 , 以己为中心的自私性格密切相关 。 勿以恶小而为之 , 勿以善小而不为 。 每一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 , 加强文化道德修养 , 内化于心 , 珍惜生命 , 关爱他人 , 共创美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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