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出生不足1天的男婴 攀枝花一16岁女生被判刑( 二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罗某某对其亲生子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 , 将新生的婴儿遗弃后经抢救才得以存活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 被告人罗某某作案时系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被告人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为了给被告人罗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采访人员 江龙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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