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人格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判赔200万创历史新高( 四 )

在被告制作的视频中 , 莫言呈现出来的形象与有良好声誉的作家形象相距甚远 , 被告编造莫言所说的话即使从普通人角度看也缺乏起码的公允性、判断力 , 给社会公众造成一种“代言无底线”的形象 , 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 。

第四 , 案涉侵权方式主要有3种 , 视频、网页以及展示现场播放有侵权内容的视频、放置有侵权内容的宣传海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条规定 ,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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