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6月1日起推行( 二 )

小编提醒: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6月1日起推行

10项新措施

1、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2、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

3、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考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江苏省户籍的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江苏省内各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江苏省外户籍的群众仍需凭借居民身份证+江苏省任意地市的居住证在江苏省内各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4、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此次新增105个城市推行,包括无锡。

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6月1日起推行

5、摩托车全国通检、6年免检

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同时,注册登记在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但每2年仍然需要申领检验标志。

小最提醒:这项政策并不是说江阴市区开放摩托车通行,是对已经有证的摩托车开放的业务。

6、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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