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机构遭密集投诉:1年高达700多起!( 五 )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尚德机构副总裁周毅向环球网采访人员表示,学员登录App一定会出现提示学员阅读电子协议的通知,学员只有同意协议内容才能完成缴费。而被问及“是否可能存在学员们被销售代替报名的情况?”周毅明确否认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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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发现,此种回应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有较大出入。

  此后,多家媒体跟进事件报道,央视财经也调查了部分学员在尚德机构遇到的相关问题,而在央视财经调查的案例中,也有学员就电子协议的内容与机构产生纠纷。在尚德机构声称消费者“一旦报名,自动生效”的《网络培训服务协议》中,只有“北京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单方的盖章,没有消费者任何签章信息。多地消费者反映,在发起退费申请之前,从未知晓《协议》的存在。直到发起退款申请,消费者才被尚德机构告知要扣除25%的注册费。而尚德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央视财经表示,并不否认有极个别的员工存在这种情况,但公司不允许虚构身份进行分期贷款,发现就要开除。

  央视曝光尚德机构消费黑幕时表示,报名之前,对潜在客户百般招徕、口甜如蜜;但报名之后,学员却发现等待自己的是“层层陷阱”……

  尚德机构被约谈,要求拿出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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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锦林律师表示,教育机构所宣传、实行的“不过退费”、“教育分期”的形式均为其营销方式的一种,其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需要根据其在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时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来作出判定,若经营者在对消费者介绍以上两种“政策”时即表明不存在第三方或采用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解不存在第三方的行为的,而后实际存在第三方的,即可直接认定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乃至欺诈的行为。在消费者向环球网采访人员反映的案例中,有学员提到,她就是在尚德机构销售未明确告知其将与第三方签订分期协议的前提下办理了教育分期业务。

  另外,对于尚德机构所提到的“学员7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马锦林律师表示,该条款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对其作出规定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仍可主张其退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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