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暴力犯罪新型帮教模式:只要不再违法,前科永远封存( 四 )

2016年9月21日凌晨 , 高中生庞某在网吧上网时 , 趁邻桌谢某不注意 , 将其价值2920元的手机盗走 。 案发后 , 庞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后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

兰考县检察院受案后审查认为 , 庞某系在校学生 , 平时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良好 , 积极退赃、认罪悔罪 , 而且将在2018年参加高考 , 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

兰考县检察院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中明确写道:“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每月至少一次到焦裕禄烈士纪念园进行义务劳动;接受国学教育 , 熟背《弟子规》 , 每月写一篇心得体会;每月向检察院未检部门递交一篇思想汇报……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 , 考验期满的 , 本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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