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一火锅店加工使用“地沟油”被罚191万 老板被逮捕( 四 )

据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基华介绍 , 经查证 , 该火锅店涉案营业额高达150万元 , 其中卖出火锅底油12万元 。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 , 该局对该火锅店老板作出了行政处罚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万元 , 处以罚款人民币191万元 , 没收违法工具和原料等物品 。

5月10日 , 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 , 四川犍为县公安局已经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该火锅店老板雷某、员工李某执行逮捕 ,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暂被办理取保候审 , 目前 , 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采访人员 顾爱刚 图据受访者

来源: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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