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保险时不履行告知义务 身体出问题后或面临拒赔( 二 )

姜辉介绍,现在很多人选择到香港购买保险,与内地询问告知不同的是,在香港购买保险更需要投保人主动告知身体过往情况,因为香港遵循的是最高诚信原则,否则日后将会面临拒赔。根据香港保险投诉局2017—2018年年报,2013年至2017年,五年间因没有如实告知导致索偿纠纷的占比均在25%左右。因此,姜辉建议,想要去香港购买保险的市民,应咨询专业律师,以免日后造成争议。

告知层面三个误区需引起注意

姜辉介绍,在告知层面,市民还存在一些误区:一是认为参加了保险公司组织的体检就不用告知了,其实不是这样。根据相关法律,即使体检了也不免除告知义务,投保人仍需主动告知其他身体情况,以避免日后争议;二是很多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时,常常对投保人说“一些小问题,不告知也没事”“已跟核保部门确认过了,小毛病不用告知”等,从而误导了消费者。姜辉表示,消费者应以保险合同为准,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的说辞;三是很多人认为内地保险有一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认为只要合同满两年了,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所以熬过两年就没事了,但姜辉表示,除非保险公司没法证实客户存在重大欺诈行为,或客户在投保时未发病,否则也可能会存在争议。

据此姜辉提醒,市民在购买保险时需要坚持诚信原则,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同时要有合同意识,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的一面之词,以确保日后能顺利索赔。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