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路不挂牌 严管严罚( 五 )

为此 ,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 , 规定未在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车辆所有人应当最迟于2019年5月1日前向交管部门申领临时标识 , 2019年5月1日后 , 交管部门不再发放临时标识 , 并对未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处罚 。

5月1日 , 北京交管部门联合街道、综治、社区等各级组织 , 围绕全市主要交通支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房产中介、物流集散地、堵点乱点及周边区域等重点区域 , 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 , 以及伪造、变造号牌、临时标识 , 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 同时 , 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电视监控系统巡逻巡控力度 , 并在全市设置151处常态管控岗位 , 实施定点值守、常态管控 , 全时段、全区域强化本市电动自行车的全天候严管严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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