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 ,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江苏新闻

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 , 自2018年12月21日起 , 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食用植物油专项监督检查 。 据不完全统计 , 各地共出动人员24960人次 ,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99家次 , 部分省份还对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检查3105家次 , 共发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生产卫生环境不规范、存在虚假标识等问题1774条 , 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08份 , 立案查处59起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 , 通过专项检查 , 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了主体责任 , 规范了标签标识 , 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 检查期间 , 各地因地制宜 , 探索总结了一些经验做法 , 如采用专项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严格监管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