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车主维权难?看看北美宝马案怎么判

人民网讯 近日以来 , 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女士维权事件引发持续关注 , 王女士所反映的新车质量问题 , 4S店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 当前 , 王女士已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 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也已进入鉴定程序 。

关于此类案件 , 《华盛顿邮报》曾报道过一个美国最高法院的经典案例 。 1990年 , 伯明翰的一位医生戈尔在给他新买的宝马汽车进行汽车美容时 , 发现这辆车在售卖前曾在局部进行重新喷漆 。 戈尔后来了解到 , 由于汽车在从德国制造商道美国经销商的运输途中被酸雨损坏 , 所以必须进行表面修整 。 但是宝马4S店并未就此告知戈尔 。 在阿拉巴马州已经售出14辆类似的汽车 , 在美国各地售出约1000辆 。

戈尔对宝马提起诉讼 , 在其欺诈索赔中要求实际赔偿4000美元 , 惩罚性赔偿400万美元 。 惩罚性赔偿是指对实际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赔偿所给予的额外金钱奖励 , 该赔偿金旨在惩罚恶意或故意而为的不当行为 。 阿拉巴马州陪审团基于以下两点支持了戈尔对惩罚性赔偿金的要求 。 一是 , 宝马对戈尔隐瞒车面油漆情况属于欺诈罪;二是 , 宝马公司还在全美范围内销售了约1000辆有相似瑕疵的车辆 , 且这些车辆都被当做新车售卖 。 阿拉巴马州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