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所有开曼壳公司、红筹上市、家族信托遭57年来最大打击!开曼经济实质细则出台,两边都不征时代落幕( 九 )

对于纯持股实体 , 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 , 比如红筹架构的开曼上市主体(如无其他活动)、比如开曼上市主体的上层开曼公司股东、比如就是设个“开曼壳公司—HK公司”做贸易等等 ,

与非纯持股不同 , 对于纯持股实体 , 可以降低经济实质的标准 , 只需 ,

1.在开曼有足够的员工和办公场所 , 以持有并管理控股公司的股权; 2.若为消极持股 , 可通过注册办事处服务提供商来满足上述经济实质要求 。

对于“足够”与“适当” , 指南也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adequate(足够)”是指满足相关要求或实现相关目的所必需的数量; “appropriate(适当)”则表示“适合于某特定目的、人士、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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