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二 )

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 严

社会

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 , 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70% , 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要纳入统一招生管理 , 实行计划单列 , 录取分数原则上要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 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或用变通办法招收中国籍学生 。

江苏提出 , 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 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 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 , 合理调整招生计划 , 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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