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资质核查、挂证、职称、执业资格变革对建筑业有何影响!( 三 )

(二)试点范围 。 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29个国家级示范区(开发区)(名单详见附件1)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 申请办理由我厅实施的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核准(资质类别和等级见附件2 , 仅包括首次申请、增项) , 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

(三)试点期限 。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止 。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 。 试点范围和试点期限内 , 申请人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 , 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 填写告知承诺书(见附件3)并提交应当与告知承诺书一并提供的材料 。

(二)审批 。 我厅收到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应当与告知承诺书一并提供的材料后 , 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 并颁发资质证书 , 同时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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