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办理一起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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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龙 网]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依托典当行 ,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催讨

日前 , 由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国松等2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抢劫罪 , 故意伤害罪等一案 , 由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国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九年零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各并处罚金 。 这是麻城市今年公开宣判的第二起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 , 也是目前该市涉案人数最多、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件 。

被告人陈国松、石礼荣夫妇于2004年开始在麻城市经营嘉兴寄售行 , 对外开展典当业务 。 2010年左右 , 两人开始对外从事非法高利放贷 。 为牟取暴利 , 2011年至2013年期间 , 陈国松与其子陈寅先后网罗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 , 多次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 , 逐步形成以陈国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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