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积极应对新型毒品管制的国际难题( 四 )

“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 , 为我国禁毒领域深化改革、完善发展带来机遇 。 ”刘跃进介绍说 , 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 , 经过大量的文献调研、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 , 在4个月内就完成了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的法定程序 。 特别是经过充分论证 , 科学界定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 , 既保证管制范围的广泛性、可扩充性 , 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及其他合法用途的影响 。

刘跃进介绍 , 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公告公布实施后 , 我国将加快推进毒品实验室建设 , 开发通用型现场快速筛查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 , 制定芬太尼类物质检验鉴定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 推进基于可疑物质和谱图分析的芬太尼类物质监测体系建设 , 全面提升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监测预警、现场查缉、检验鉴定和危害评估水平 , 为日常监管和执法打击提供科学高效的技术保障 , 确保整类列管在执法和司法实践中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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