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四宗会计违规 董事长黄培钊等3人遭监管谈话(13)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深圳证监局

2019年2月21日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胡茂灵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胡茂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证监发〔2015〕80号)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2018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8〕9号)要求 , 我局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 检查发现 , 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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