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方:对“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决定不起诉( 七 )
涞检公诉刑不诉〔2019〕1号
被不起诉人王新元 , 男 , 1966年**月**日出生 , 居民身份证号码1324241966******** , 汉族 , 小学文化 , 群众 , 务农 , 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涞源县***乡**村***号 , 住本村 ,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 于2018年7月12日被监视居住 , 同年7月15日被刑事拘留 , 同年8月18日被逮捕 。 现在押 。
本案由涞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 以被不起诉人王新元涉嫌故意杀人罪 , 于2018年10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本院于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25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 侦查机关于2019年2月24日重新移送起诉 。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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