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军服?现役军服和标志卖不得也买不得( 二 )

昨天上午,采访人员在姑苏区几家劳保用品商店发现有迷彩服售卖,但并不是解放军正在装备的07式。采访人员询问是否有此类物品出售。一名店员表示,这类商品属于禁售品,他们无权进货,建议采访人员也不要购买:“军衔标志不但不能卖,普通人购买也是违法的。”

采访人员随后在某网购平台上搜索关键词“07式”,确实无法搜索到现役军服和军衔标志,搜索关键词“军服”,网页则显示“没有相关商品”。

现役军服绝对禁止买卖

采访人员为此咨询了苏州新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勇伟律师,他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军服管理条例》规定,07式制式军服和07式标志服饰,还有07式军服专用材料及其制品,在市场上绝对禁止买卖。另外,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的,都是违法行为。

蒋勇伟说,近年来,司法机关曝光查处了多起假冒军人的犯罪行为。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利用购买的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使用的标志性物品进行的犯罪活动。市民若发现商家在任何平台出售,应立即报警。

采访人员随后将售卖军服的微商的微信及朋友圈截图,通过新浪微博转发给了“@江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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