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435万“提成款” 长春中院原院长涉嫌受贿

  2018年6月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 日前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滋绿、李天舒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判决书披露了张德友的部分案情:张德友帮助同学所在的企业得到业务 , 而企业则送给张德友提成款435万多元作为回报 。

  “博士院长”挑熟人收受钱物

  今年54岁的张德友曾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 2012年12月 , 时年47岁的张德友担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值得注意的是 , 张德友是一名“博士院长” , 1996年 , 他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专业 , 3年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 6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 并进入沈阳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 。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2018年6月 , 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 当时的通报指出 , 张德友违反政治纪律 , 对抗组织审查 , 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 , 违规招录文员 , 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礼品、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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