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报4起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件( 二 )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会主席徐秀清不按规定如实报告配偶经商办企业、投资情况问题 。 经查 , 徐秀清违反组织纪律 , 向组织隐瞒其配偶以子女名义投资入股某公司情况 , 未如实将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申报;未如实报告本人及配偶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 。 徐秀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保定市委老干部局正县级干部宋秀玲不按规定如实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问题 。 经查 , 宋秀玲违反组织纪律 , 在其担任正县级调研员期间 , 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 , 擅自在国外超期停留60天 , 并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 向组织隐瞒回国时间;2016年7月退休之后4次因私出国未履行审批手续 。 宋秀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通报强调 ,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 , 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 , 以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 , 坚决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