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报4起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件

  河北新闻网讯(采访人员寇国莹 通讯员王丽霞)1月25日 , 保定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

  保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城区水系管理办公室主任冯宽良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房产、投资、子女从业情况问题 。 经查 , 冯宽良违反组织纪律 , 在2017、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 隐瞒其2016年为儿子购买一套房产情况;隐瞒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基金、股票和投资型保险情况;隐瞒其儿子担任某公司监事情况 。 冯宽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保定市统计局副调研员贺新平不按规定如实报告房产、投资情况问题 。 经查 , 贺新平违反组织纪律 , 在2014年至2018年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 , 隐瞒其配偶2007年购买的两套房产和2010年本人购买的一套房产情况;隐瞒其配偶2014年购买投资型保险情况 。 贺新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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