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技企业发展 宜兴推出科技创新“新6条”( 三 )

——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支持创业投资,对在我市备案的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发生损失的,按其实际损失额的20%给予风险补偿,单笔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风险补偿,每家投资管理机构(团队)每年最高补偿500万元。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联盟、协会等科技服务机构承接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事务,根据服务成效,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环境

强化工作考核,将科技投入、主体培育、知识产权等纳入镇、园区、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各镇、园区、街道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倡导创新文化,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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