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转发黑猫警长图18次阅读量被索赔10万 上美厂已撤诉( 四 )

  有网友认为,本案可利用“避风港原则”,即原告没有告知哪些内容侵权应该删除,则不认为被告侵权。常律师表示,本案无法适用“避风港原则”,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的规定,网络自动接入或传输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自动存储服务提供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出租服务提供者、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等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避风港待遇。而本案中,被告是自媒体公号,并非是上述网络技术服务的提供者,侵权文章也并非他人发在其平台之上,因此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

  常律师告诉北青报采访人员,如今自媒体发展迅速,但在繁荣的背后也需要注意防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风险。常律师提醒,为了避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自媒体应当注意: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之前,务必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此外,自媒体在创作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著作权不明的作品。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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