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度案结案:中信等违法事实不成立省4亿罚金( 三 )

  在一年半以后的2018年11月5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就前述调查,公司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其中提及,经审理,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决定该案结案。

  据启信宝数据显示,司度成立于2010年2月,住所是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司度起初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公司股东有两个,为中外合资企业: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CITADEL GLOBAL TRADING S.AR.L。持股80%。

  到了2014年11月,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将20%股权转让给了CITADEL GLOBAL TRADING S.AR.L。,由此,司度贸易成为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在2015年2月从500万美元,增加到了1000万美元。

  中信证券三季度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7.73%;营业收入为272.0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4.53%。

  11月5日收盘,中信证券报收17.71元/股,下跌0.45%,总市值为2146亿元。

  海通证券、国信证券也收到结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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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通证券在2017年5月23日公告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年5月,海通证券当月即先后为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了证券账户及信用账户, 5月11日,海通证券与富安达基金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致使司度得以开展大规模的融券交易,司度外部接入系统未经富安达基金直接连接海通证券。

  证监会认为,海通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海通证券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左秀海,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徐晓啸、朱元灏。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0.97万元,并处罚款254.83万元。同时,对左秀海、徐晓啸、朱元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而国信证券此前的处罚金额则比海通证券要多。

  2017年5月25日,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年1月19日,司度作为委托人、国信期货作为管理人、国信证券作为托管人,三方签订了国信期货——易融系列海外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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