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进修后跳槽 老东家起诉要求归还进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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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进修后跳槽 老东家起诉要求归还进修费

本文标题:医生进修后跳槽 老东家起诉要求归还进修费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花单位钱进修,想“跳槽”该退赔哪些费用—— 跳槽医生被判“生活补贴”也要退赔)

根据职业和工作需要,单位出资给职工进修培训,以便职工将来更好地为单位服务,这种情况常见。现实中也存在职工参与进修培训后,技能得到提升后反而产生脱离原单位的想法,这也是人之常情。因此进修培训协议往往会以劳动合同附件的形式存在,如职工违约,单位可能会要求退赔进修培训费。近日,南京某医院和医生之间,为了进修培训补贴的退赔打了两场官司,最终维持原判,医生败诉。

进修后只服务一年就提出辞职

原告某医院向六合法院提出诉请:判决该医院医生王某支付违约金14400元。理由是双方在2014年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其中一款约定,被告由原告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2015年8月原被告签订一份外出进修合同,被告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前往上海进修,原告支付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等。被告进修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后,于2017年9月以辞职方式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原告认为,被告辞职违反双方劳动合同及进修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王某辩称,根据该约定,被告离开医院应返还进修费与住宿费,但原告主张的进修期间生活补助费14400元不在违约金范围;进修一年期间,原告停止对被告的奖金发放,原告支付的生活补贴系对被告进修期间每月生活所必需,应属于无法正常发放奖金的补偿,且双方进修合同书中也未将生活补贴费用约定为培训费;该笔补贴费用属于被告进修结束后,视其进修结业考核情况是否合格,而决定是否支付的带有奖励性质的补助费用,并不是因为培训产生的直接费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违约金是否包含进修生活补贴

法院查明了上述事实外,以及2017年9月被告向原告提交辞职报告,申请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原告支付的进修费、住宿费,但拒绝返还进修补贴14400元。形成争议焦点为: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包括进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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