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燃气爆炸身亡 法院判液化气公司赔偿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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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燃气爆炸身亡 法院判液化气公司赔偿32万元

本文标题:男子因燃气爆炸身亡 法院判液化气公司赔偿32万元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燃气爆炸男子身亡,家人向液化气公司和房东索赔94万)

刘海年过6旬,他租住的房子发生燃气爆炸,他全身多处被烧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一个多月后,他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他的家人将房东和某液化气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4万余元。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某液化气公司赔偿32万元。

家中燃气爆炸男子身受重伤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2015年3月,经中介公司介绍,刘海和房东魏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魏阳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刘海,房屋内附属设施有空调1台、电视机1台、洗衣机1台、床2张、桌子1张。2015年3月7日,刘海在某液化气公司开户,租赁液化气钢瓶。2016年5月12日,他拨打某液化气公司的电话,液化气公司随即向他家中送了一瓶燃气。

2016年6月23日,刘海家中的煤气灶与皮管连接处发生爆炸,他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57天,共计花费医疗费45万余元。2016年8月18日,他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调查,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不排除液化气泄露遇明火引起爆炸,不排除液化气泄露遇电火花引起爆炸,排除外来火源遇液化气引起爆炸。

死者家人索赔94万元

刘海的家人认为,刘海作为用户,某液化气公司没有尽到合理的检查、维修义务,是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魏阳作为房东,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安全,不能危及承租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对租赁物负有维修义务。他未履行出租人的安全检查、维修义务,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此次爆炸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向两名被告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94万余元。

某液化气公司辩称,火灾认定书并未认定该事故是他们公司引起的,且从现场照片来看,煤气罐、阀门、周围的柜子均完好无缺。如系液化气泄漏,也是用户在使用中未尽安全使用义务。皮管脱落是皮管超期使用,2011年起不再使用皮管,某液化气公司在换气时对用户进行了提醒。用户在事故发生前已发现有液化气泄漏,未及时报修。某液化气公司在爆炸事故中无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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