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 八 )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安监局、环保局,靖江市、泰兴市、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 加快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积极推进改造升级;重点推进梅兰化工、泰州石化、中海沥青等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搬迁改造行动方案,排出搬迁改造时间表,确保年底前全面启动搬迁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安监局、环保局,海陵区人民政府)

● 分类管理化工园区。对现有化工园区,按照《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类整合、改造提升、压减淘汰。规范提升泰兴经济开发区发展水平,科学评估滨江工业园产业定位,限期完成高港高永化工集中区和姜堰经济开发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整改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泰兴市、高港区、姜堰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泰州出台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

6、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

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长效监管体系,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2018年内,全市关停养殖场900家以上;

达标治理规模化养殖场1268家,非规模化养殖场2428家;

拆除转产已关停养殖场2077家;

养殖场长期防治监督公示牌设立率100%。

主要任务

● 推进养殖场关停和拆除转产。建立需关停和拆除转产养殖场清单,对关停、拆除转产的养殖场实行“销号”管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防止补栏复养、“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市农委、环保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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