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骗传销窝点遭殴打折磨致死 4非法拘禁者获刑( 三 )

  法院一审认定4名被告人均犯非法拘禁罪,对刘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王国鹏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尚秀平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黄翠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王国鹏、尚秀平、黄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7529.75元,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宣判后,王国鹏、尚秀平、黄翠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

  新余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18年6月6日,新余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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