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店铺在人行道上划停车位 出示过期许可证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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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本市一店铺在人行道上划停车位 出示过期许可证可证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这家店怎么在人行道上划了个停车位?商家有张许可证 已过期)
苏州市民王女士通过热线告诉采访人员,姑苏区西园路569号有一家蛋糕房,在门口的人行道上划有一个车位,长年供蛋糕房的车辆停放。“那边有好几家店铺,只有这家有车位。这个位置多少妨碍了通行,不知道是不是私划的。”王女士对这个车位是否正规产生了疑问。
今天(5月3日),采访人员在西园路569号看到,该处人行道板上方的店铺门口,空间略显宽裕。与盲道距离约30厘米处,有一个白线划好的车位,一辆小汽车停在车位上。蛋糕房的店长告诉采访人员,这个车位确实是供店里员工使用的,“不是自己划的,是通过行政许可办下来的。”店长向采访人员出示了一份《苏州市机动车临时占用人行道许可证》,落款处盖有“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许可证》明确了蛋糕房占用人行道停车的具体位置、面积,以及占用起止时间。采访人员发现,许可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3日,该《许可证》实际已经过期。在下方的注意事项中提到:占道到期立即撤除,如需延期停放占用,须在期限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商家出示的许可证
店长告诉采访人员,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这个车位供店里使用已经很长时间了,每次都是到期就去办理延期的。”
采访人员咨询了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机动车临时占用人行道许可证》是市政设施管理处联合交警部门进行审批的,是对停车位资源不足的一种补充。”他介绍道,在确认人行道宽度达到8米以上,不占用盲道,并且人行道道板基础能够承受车辆停放的情况下,商家可以提出机动车临时占用人行道的申请,审批单位将在现场查看后酌情批准。持证单位申请延期,也是要按照这个流程操作。“西园路569号的这个停车位已经过期。由于之前群众反映影响通行,并且经常不规范停放,所以即使商家申请延期,也不预备批准。”
山塘片区城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持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临时占用人行道许可证》在规定位置停车就不属于违停。如果没有《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人行道停车属违法行为,城管将按违停贴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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