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连云港占两席

【|最高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连云港占两席】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连云港市法院审理的两件案例位列其中,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
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周某及子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系一起针对“离婚后家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 。申请人周某(女)与被申请人颜某经调解离婚后,3名未成年子女均随周某生活 。然而每当颜某心情不好时,便到周某家中骚扰、恐吓甚至殴打周某和3个孩子 。周某多次报警,但派出所民警只能管得了当时,过不了几日,颜某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连周某亲友都躲不过 。周某无奈带着3名子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责令颜某禁止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母子4人及其近亲属 。海州区法院裁定:禁止颜某对周某及3名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颜某骚扰、跟踪、接触周某母子4人及其近亲属 。
在连云港赣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朱小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朱小某(10岁)与父亲朱某(被申请人)、继母徐某(被申请人)共同生活 。朱某和徐某常常以“教育”的名义对朱小某进行殴打 。长期处于随时面临殴打的恐惧中,朱小某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赣榆区妇联悉情后,立即开展工作,向法院提交派出所询问笔录、走访调查材料、受伤照片等家暴证据,请求法院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赣榆区法院裁定,禁止朱某、徐某对朱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威胁、控制、骚扰朱小某 。
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注重加大对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力度,放宽未成年人人身保护令的审查条件,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前证据固定、保护令绿色通道、临时庇护等配套机制,构建了与妇联案件信息及时共享机制,为受害者建立起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伞 。(采访人员 史卫平 通讯员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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