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蝇头小利涉嫌“帮信”犯罪( 二 )


今年7月 , 武邑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帮信”案件 , 一团伙利用网络刷单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 许某帆、陈某杰、田某青等人将本人实名认证的微信号出租给该诈骗团伙 。 由于存在刷单诈骗行为 , 许某帆等人微信被腾讯公司多次提醒后封停 , 但其仍继续将他人微信号出租给同一诈骗团伙 。 目前 , 许某帆等人因涉嫌“帮信”已被警方取保候审 。
“帮信”类型案件中 , 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 , 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 , 因而不会触犯法律 。 然而 , 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纣为虐”的行为脱罪 。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 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 , 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
开展信用惩戒限制业务
武邑县公安局打掉的另一“帮信”团伙中 , 霍某鸣在明知陈某帅购买银行卡用于为网络赌博洗钱的情况下 , 于今年6月24日组织刘某、常某杰、吴某坤办理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卡各一套 , 这4人将8套银行卡以1000元一套的价格出售给陈某帅 , 后这些银行卡被用于诈骗团伙洗钱 。 这4人由于贩卖自己银行卡 , 于7月22日被武邑县公安局以涉嫌“帮信”取保候审 。
河北公安机关开展“断卡”集中收网行动以来 , 截至今年11月6日 , 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176个 , 抓获犯罪嫌疑人777名 , 扣押涉案银行卡4129张、手机卡4114张、作案电脑107台、手机609部 。 相关涉嫌“帮信”的人员均将受到法律严惩 。
值得注意的是 , 即使一些单位和人员开办贩卖“两卡”尚不够刑事处罚 , 但仍逃不过法律惩处 。 据了解 , 银行卡方面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信用惩戒 , 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个人征信 , 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限制业务 , 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即在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 , 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 , 不能刷卡购物 , 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 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 , 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严管账户 , 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 , 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 , 银行和支付机构还会加大审核力度 。
在电话卡方面 , 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 , 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 , 三大通信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
孙玉昭表示 , 河北公安机关将从“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开办地、涉案人员户籍地 , 开卡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3个渠道入手 , 对虚拟运营商、物联网卡、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账户4个领域开展重点整治 , 揭露行业乱象 , 曝光企业内鬼 , 公开被惩戒人员 。
【莫为蝇头小利涉嫌“帮信”犯罪】警方提醒 , 大家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 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 , 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 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 , 不随意丢弃、买卖 。 不要贪图小惠小利 , 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 。 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 , 一定要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 , 以免被打击惩戒 , 影响个人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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