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退休“收入高”, 子女还需要给赡养费吗?

一接近八旬老太 , 膝下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 因生病后生活不能自理 , 需请护工照顾 , 护工的工资为3000元/月 。 老太认为自己早已没有劳动能力 , 此笔护理费应由子女共同负担 。 但四个子女却辩称 , 母亲退休工资有3000多元 , 另外还有门市租金及残疾补贴 , 他们个人的收入还没父母高 , 不同意给付 。
句容法院介绍 , 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 , 对于给付父母赡养费 , 四兄妹各执一词 , 始终不愿承担父母要求的“高额”费用 。 一怒之下 , 老太委托已经81岁的老伴 , 将4名子女共同诉至句容法院 , 要求负担每月的护工工资3000元 。
【老人退休“收入高”, 子女还需要给赡养费吗?】法院经审理查明 , 原告方某与其丈夫经某结婚后生育了经大、经二、经三、经四(女)四名子女 。 2013年原告因中风瘫痪 , 生活不能自理 , 2014年11月份 , 请护工照顾 , 每月需支付护理费3000元 。
另查明 , 原告每月退休工资约3100元 , 原告和丈夫经某有一处门市房出租 , 每年租金30000元左右 , 原告每年还有几百元的残疾补助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子女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 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赡养人还应当使患病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
本案中 , 被告辩称父母退休后收入比子女还高 , 因此不愿负担赡养费的辩解 , 无法律依据 , 法院对其辩解不予采信 。
综合考虑江苏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当地生活水平、原告自己有退休工资及其他收入等因素 , 法院酌情确定四被告每人每月 , 负担原告护理费250元 。
近日 , 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赡养费纠纷 , 法院酌情确定四名被告共同负担母亲护理费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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