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成已10年 规划中的幼儿园咋成了美容院

|小区建成已10年 规划中的幼儿园咋成了美容院
文章图片

小区4号楼下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 。
市民习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医药高新区左岸名都小区居民 。小区建成差不多10年了 。买房时规划图上明明看到有一所幼儿园和一个农贸市场 。当时,开发商也承诺有幼儿园和农贸市场 。等到业主们入住小区以后,宝宝们快要上学了,发现原先办幼儿园的地方,变成了其他商业门店 。说好的农贸市场也是至今没影儿 。小区规划与实际不符,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
采访人员孙凤娟核实:左岸名都小区位于南官河西岸,凤凰西路以南,江州南路以东,有27幢多层和6幢小高层 。反映人提供的小区规划平面图显示,小区29号楼附近有幼儿园,4号楼附近有农贸市场 。
采访人员来到左岸名都小区实地查看 。29号楼位于小区西大门北侧,是一幢多层商住楼 。底层开办有美容院、汗蒸馆等,往上是住户 。4号楼位于小区西南角,同样是幢商住两用楼,下面是一家规模较大的教育培训机构,楼前还有个数百平方米的院子 。
小区建成已经10年左右,售楼部早已撤走 。采访人员在小区内随机询问了几名业主 。大多数业主表示,买房时确实听说小区有幼儿园和农贸市场 。
“等幼儿园等了10年,如今孩子都上小学了,幼儿园还是没影儿 。”业主陈先生说,10年前,附近教育、商业等配套设施不多,看房时还有些犹豫,可售楼人员说菜场和超市都会有 。想着以后出门就能买菜,孩子上幼儿园也方便,就将家安在了这边 。可是入住好几年了,菜场和幼儿园还是没开 。虽然小区沿街有生鲜超市,但毕竟规模不大,可供选择的品种不多,还是要跑到离家较远的农贸市场和超市去买菜 。
8号楼一位业主告诉采访人员,小区建成后,29号楼和4号楼底层房屋曾经空置了几年 。后来陆续入驻了其他商户 。“当时冲着前面的4号楼有菜场,才选了8号楼,没想到菜市场最后变成了培训班 。”
采访人员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目前新建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和农贸市场,竣工验收后要移交给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管理,而以前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归属有的约定并不明确 。左岸名都确实规划有幼儿园和农贸市场,原产权持有人是小区开发商,房屋几年前已经售出 。该局建设项目规划技术审查处负责人表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查开发单位是否按图施工,农贸市场和幼儿园用房确实已经建了,建成后是否按照规划的用途使用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 。
原本规划小区配建的幼儿园,为何没有办起来呢?据了解,左岸名都开发单位为泰州明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采访人员从行政审批部门了解到,该单位已于2017年注销 。拨打登记时所留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提示已停机 。
江苏胜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忠东认为,如果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前,通过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向购房者作了具体明确的说明和允诺,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规划为幼儿园和农贸市场的房屋销售给他人另作他用,则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律师提醒有关市民,在权利受到损害后,应当及时主张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将有关条款的细节约定清楚,如小区中应有哪些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具体位置和用途等 。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清楚地厘清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