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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话常道:“借债还钱 , 天经地义 。 ” , 向借债人讨债是债主的权利 , 但是讨债也需要合理合法 。 有些人高利贷债主讨债不惜手段 , 甚至踩踏他人尊严 , 甚至危及他人生命 , 不仅可能讨不回债 , 还可能违法获罪 , 甚至把自己性命搭进去 。
2016年4月14日 , 山东就发生一起因为讨债而送命的债主 。 当日 , 11名债债者将苏银霞于欢母子限制人身自由 , 采用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讨债 , 更为过分的是 , 一位讨债者当着于欢的脱下裤子污辱他母亲苏银霞 。 已经绝望的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伤4人 , 其中一人不治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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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2017年2月17日 , 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 此案宣判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 , 经过山东高院二审后 , 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 , 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 也获得了社会民众的普遍认可 。 令人高兴的是 , 2020年11月18日上午 , “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
法律必须站在正义立场 , 并保护弱小 , 才能传递给社会更多正能量 。 欠债还钱本无可厚非 , 但是讨债却做出让人性无法直视的行为 , 相信任何人都难以忍受 , 所以拼命一搏也是情理之中 , 作为防卫过当量刑是合情合理也合法 。 希望人与人之间多些善待 , 切记使用暴力的同时也很可能伤及自身的教训 。
服刑4年7个月4天后 , 昨日(11月18日) , 山东“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提前出狱 。
据此前媒体报道 , 2016年4月14日 , 因不堪母亲受辱 , 时年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暴力催债人;2017年2月 , 山东聊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 , 山东高院作出改判 , 认为于欢刺死一人行为系防卫过当 , 于欢最终获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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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2020年11月18日 , 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 , 决定对于欢减去余刑释放 。 于欢母亲苏银霞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当日上午11时许 , 于欢获释后回到家中 。
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 , 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 , 能够悔罪认罪 , 接受教育改造 , 积极参加各项学习 , 完成劳动任务 , 确有悔改表现 , 依法可以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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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相关内容 。 受访人供图
此前报道:
于欢免于无期其母获刑3年 , 法制日报评:司法不负众望!
2017年6月23日 , 被告人于欢 , 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 舆论沸腾;今天 , 60多页的判决书 , 让苏银霞从受害者“角色转换”成本案加害方 , 一锤定音 。 至此 , 由“辱母杀人案”引发的舆论喧嚣 , 可以尘埃落定 。
几经考验 , 几经波折 。 这场涉及“正当防卫”“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大议题的“案中案”掀起了一场法律与伦理的全民性讨论 , 促成了司法和舆论前所未有的良性互动 , 更诠释了不偏不倚的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 。
保护弱者 伸张正义
因不堪忍受母亲被欺辱 , 22岁的于欢将水果刀刺向了催债人 。 毫无疑问 , 在“辱母杀人案”中 , 于欢和苏银霞都是弱者 。
2017年2月17日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
一审判决后 , 这起涉及“正当防卫”议题的杀人案引发了舆论的震动 , 更是激起了全国性的讨论 。
2017年3月26日 , 公检法司密集发声 。 司法机关没有丝毫懈怠 , 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积极回应民众关切 。 “我们怎样通过二审 , 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二审主审法官的话 , 让我们看到的是法律人的责任与思考 , 看到的是他们有错必纠的勇气和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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