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

【于文凤|】据港媒11月18日报道 , 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一案开审 , 双方律师率先陈述供词 , 于文凤预计会在19日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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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打了很久 , 始终没有结果 , 但于文凤并未放弃 , 今年再次起诉 。
据于文凤方面陈述 , 她在2002年4月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 , 成为该公司财政顾问 , 每个月薪酬2万港元 , 双方私下有共识 , 于文凤可从周星驰的投资获利分红 , 并于同年圣诞节达成分成10%的协议 , 之后她涉及多套豪宅及车位、基金投资 , 至今有7000万分红没有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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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 周星驰律师表示 , 周星驰说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文凤 , 只是恋爱中的情话 , 并非有意建立在法律关系的承诺 。 据周星驰透露 , 他在2002年某夜和于文凤共进晚餐 , 一起走到阳台看维港景色 , 美景佳人下对于文凤说送出10%分成 , 和商业合约条款完全不可比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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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凤律师则曝光星爷隐私 , 指周星驰全身投入电影制作 , 公司的投资事宜交给姐姐周文姬 , 周文姬曾说弟弟非常重视隐私 , 很少谈及私人感情 , 包括和于文凤的关系 , 又指弟弟日常嗜好是买房和外出吃饭 , 但只会找可以信任的人 。
于文凤律师因此指出 , 星爷不擅长投资 , 缺乏专业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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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的律师则反驳 , 星爷在签下于文凤前已掌握丰富的投资经验 , 而且列举相关数据 , 指于文凤在接手后曾炒股亏掉星爷1300万 。
于文凤所说两人协议是有钱可以分红 , 亏本不用负责 , 放在商业社会完全不合理 , 周星驰期间也付给于文凤2160万港元 , 这些其实是周星驰出于感情所作出的赠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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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 涉及的“比天高”豪宅项目 , 周星驰一开始就计划作为自住 , 仅装修就花了4150万港元 , 历时7年才完成 。 即便那时两人已分手 , 但因为于文凤的家还在装修 , 所以星爷仍愿意让于文凤及母亲入住 , 成为“比天高”的首个住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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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和于文凤都没有出席18日的初审 , 这对昔日恋人为钱对簿公堂 , 让人唏嘘 。
据港媒报道 , 于文凤生于豪门 , 父亲是著名商人于镜波 , 两人恋情最早被曝光是在1998年 , 到2009年一度传出婚讯 ,
不过婚事最终没有谈拢 , 两人于次年3月分手 , 随后陷入漫长的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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