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二审

本报讯 10月30日闭幕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将按有关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是今年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正式项目,由市城管局牵头起草,市司法局进行审查修改、协调论证,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由市长签署,以地方性法规案的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和二审 。《条例》共五章、四十条,对我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
【|?《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二审】《条例》明确了我市城市绿化的原则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条例》明确了我市城市绿化的指导原则,要求城市绿化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建管并重的原则 。《条例》在绿化规划编制、规划控制、规划引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针对绿地建设强调应当坚持绿化与生态、景观、文化协调一致,注重节约资源,注重乡土树种及市树市花的种植,推动形成多样、合理的种植结构 。
《条例》拓宽了公众参与城市绿化的途径 。一是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赠、认养、冠名、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工作;二是鼓励市民利用自身庭院等开展绿化,美化环境; 三是要求城市绿化规划报批前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四是规定绿化建设项目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应当设立告示牌,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
(刘一珉 周智夏 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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