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大法制委督查《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泰州市人大法制委督查《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昨天 , 泰州市人大法制委专题督查《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祥凤参加督查 。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泰州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 。《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四年 。督查组实地走访了解了市区雨污分流、城市管网设施建设、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 并召开座谈会 , 听取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
邹祥凤在座谈会上指出 , 《条例》实施四年来 , 泰州市水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 , 水环境保护部门职责更加明确 , 水资源管理利用更加科学 , 水环境整治措施更加有力 , 水生态修复制度更加完善 。她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 , 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 稳步改善流域水质、恢复水生态功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 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联动、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 , 形成水环境保护执法合力 。(采访人员 钱兰 通讯员 李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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