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最高时速250公里的“宝马男单手飙车案”,判了!


10月26日下午 , 江苏海门一则微博视频引爆全网 。 视频中显示 , 一宝马轿车在48秒的时间内 ,车速从0飙升至255码 ,司机不仅单手开车并且用手机拍视频 期间还有越过道路中间 双黄线超车、闯红灯等行为 。
这一行为让网友纷纷表示为他捏把汗 , 抓到应该严惩太危险了看的我心脏都跳出来了!
飙车■最高时速250公里的“宝马男单手飙车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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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随即发声 , 表示已在调查排查 , 并号召知情网友提供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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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和广大网友共同努力下 , 10月27日 , 嫌疑人卢某龙(男 , 32岁 , 上海市人)在海门开发区某企业内被抓获 , 警方同时查扣了其所驾驶的宝马7系轿车 。
11月3日下午 , 海门法院在驻看守所支云法庭开庭审理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一案 , 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 卢某龙被判处拘役2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
飙车■最高时速250公里的“宝马男单手飙车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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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 被告人卢某龙于今年10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 , 为寻求刺激、挑战极限 , 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 , 驾驶小型汽车沿广州路由西向东从静止状态开始极限加速行驶约2.36公里 , 行驶时间近50秒 , 超过规定时速200%以上 。 行驶过程中 , 卢某龙违反交通法规 , 以左手控制方向盘、右手持手机摄录的方式驾驶汽车 , 存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超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 该车仪表盘显示最高时速达256Km/h 。 经鉴定 , 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约为249Km/h;经测算 , 该小型轿车从广州路浒通河闸口道路监控东侧约50米起点至某中学门前地段间的平均速度为145.18Km/h , 从某中学门前地段至黄浦江路口间平均速度为230.57Km/h 。 卢某龙还将自己拍的飙车过程的视频发到微信群炫耀 。
案发后 , 卢某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在审查起诉阶段 , 卢某龙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追逐竞驶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鉴于被告人卢某龙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 又是初犯 , 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 , 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卞菊华表示 , 我们做这个考虑 , 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 , 第一 , 卢某龙危险驾驶50秒左右 , 然后在过程中他没有发生实际的危害性 , 在飙车结束以后 , 他及时进行了正常的驾驶 , 所以这样的抽象的危险性消失了;第二 , 卢某龙归案以后 , 认罪态度比较好 。 与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 , 我们做出了如上的量刑建议 。
庭审中 , 卢某龙向法庭表达了忏悔之意:向事发时在该路段的人员道歉 , 并为自己的行为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 浪费了大量社会、司法资源道歉 。 经过各位警官、检察官、法官的悉心教育 ,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 希望大家从我的错误和悔恨中吸取教训 , 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做出如此草率的行为 。
【飙车■最高时速250公里的“宝马男单手飙车案”,判了!】(来源:江苏高院微信公号;综合自海门市人民法院、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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