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江苏四家高校院所进入国家试点名单


【「科研」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江苏四家高校院所进入国家试点名单】采访人员近日从省科技厅获悉 , 在科技部等9部门近日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中 , 南京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四所高校院所进入试点名单 。
现行制度中 , 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 , 《实施方案》提出 ,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 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为共同所有权人 。 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
同时 , 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 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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