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好消息!江苏七部门联合发文,这些优惠政策延长了

近日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南京海关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工作的通知 , 推动海运口岸严格落实国家港口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定 , 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 减轻海运各环节费用负担 。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 , 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 对于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海运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
根据七部门部署 , 江苏将继续落实国家政策 , 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20%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将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征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 建立海运口岸收费成本调查制度 , 推动国有海运企业和行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 , 引导船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结构 , 规范简化收费项目 , 取消不合理附加费 , 按国家要求落实运价备案制度;鼓励海运企业通过上下游融合发展和联盟等方式 , 壮大国际物流业务 , 引入竞争实现运输成本降低;规范船代、货代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 , 推动精简收费项目 , 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规定 , 促进船代和货代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收费行为 。
今后 , 江苏将强化海运口岸收费监督检查 , 依法查处垄断服务、强制服务、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港口收费优惠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开展港外堆场收费专项检查 , 重点检查集装箱提箱、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业的收费行为 。 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 , 做到清单与实际相符 , 清单之外无收费;配合国家探索建立全国性海运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平台 , 集中公示各海运口岸各环节收费及服务信息 , 便于货主进行比较选择和社会监管 。
同时 , 江苏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 全面梳理各部门在海运口岸通关环节设立的管理审批事项 , 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或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事项;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市场经营主体进入;落实国家降低海运口岸检验检疫环节收费政策规定;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 压缩海运口岸进口、出口边境和单证合规时间 , 继续推动港口、海关、铁路、民航、银行、保险等信息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相互融合 , 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 , 提升进出口贸易数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 。
下一步 , 江苏将加强与国家对接协调 , 适时开展简化收费模式试点工作 , 整合海运口岸相关单位资源 , 清理简化收费项目 , 探索推进收费征缴系统和收费票据电子化 , 努力为货主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缴费服务 。
【海运|好消息!江苏七部门联合发文,这些优惠政策延长了】(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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